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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9 12:0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2-14       报名截止:2021-12-20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校拥有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培养)学科6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数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8个,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5个,招聘计划20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长沙理工大学网站(https://www.csust.edu.cn/)、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开招聘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12:00至12月22日12: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通过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官网的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结束后不接收补交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必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招聘岗位明确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在海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可视为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其他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有关证明,其中:取得境外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80号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81-85号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1-80号岗位均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span>
(2)81-85号岗位均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如未达到1:5的比例,则全部人员入围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笔试、试讲设置单科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所有考试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各环节入围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者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定。经审定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80号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四年,其他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者续聘。实行试用期,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三个月,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十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354,85258606(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258030(学校纪监处)